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秸稈顆粒、稻殼顆粒及木質顆粒項目;
建設地點:泰州市姜堰區張甸鎮蔣佴村;
建設單位:泰州市鳴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14652m2。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氣
由項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粉碎產生的粉塵。
粉碎時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降塵室降塵,未收集到的少量粉塵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本項目廢氣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計算得本項目無污染物超標點,不需要設置大氣環境防護區;計算得衛生防護距離為生產車間邊界外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且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點。因此項目產生的廢氣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項目不新建食堂、宿舍等公用設施,員工借用蔣佴村村委會公共生活設施,無生活廢水產生,故不會改變周邊地表水體的水質類別。
(3)噪聲
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粉碎機、顆粒機設備等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設備噪聲值范圍約為75~80dB。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產生機械噪聲的設備在設備與基礎之間安裝減振裝置、基礎加固;在壓力機所在車間設置減振溝;室內隔聲;設備合理布局,距離衰減等降噪措施。通過以上措施,同時加上建筑物隔聲,噪聲衰減值可達25
dB(A)以上,經計算,本項目廠界噪聲達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1中2類標準。所以該項目對該區域聲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
(4)固廢
本項目固廢均經過綜合利用和妥善處置后實現零排放,降塵室產生的粉塵,檢驗產生的不合格品均屬于一般工業固廢,由單位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由環衛公司定期清運。不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環評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發展需要,其建設內容、土地利用及選址符合相關的要求,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只要項目營運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并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后可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各項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本評價認為,本項目的實施建設是可行的。上述評價結論是在建設單位確定建設內容和規模的基礎上得出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泰州市鳴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區張甸鎮蔣佴村;
環評單位名稱:江蘇圣泰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將軍大道151號
聯系人:錢先生
聯系電話:025-84587267
郵箱:13988188@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即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